第7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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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豁然开朗。 曾经总是憾恨那些中途退出的人,现今自己却犹犹豫豫,妄图成为其中一员。而只有等到自己身处其中,才能真正领会那些撤离人的心态——是人会变,也各有立场。 十八岁时一腔热血与理想,渴望身赴一线,立下功劳。而如今,随着阅历慢慢增长,反而更加清晰意识到这个世界资源分配有多不均。 和平,只是相对而非绝对的事情。 所谓不谋全局者,不足以谋一域。 如斯。 -- 我承认我挺没出息。 但那一刻,我想回去了。 我想和她定下来了。 ——《战地日记》徐暮枳 ----------------------- 作者有话说:后面还有一章就正文完啦。不过今天三次元有个很重要的事,会尽力用手机码字的。 话说大家有什么想看的play吗?番外纯甜甜甜哦[熊猫头] 下章没有更新前都有红包哈~ —— 人少则慕父母,知好色则慕少艾,有妻子则慕妻子。出自《孟子·万章上》 谋全局者,不足谋一域;谋万世者,不足谋一时。出自陈澹然。 第49章 国庆节后, 夏季的尾巴在一场场秋雨后慢慢溜走。 全国各地开始陆续迎接秋季,而余榆在这个季节的广州里,似乎过得更加快活。 头天晚上和师姐几个喝了酒,竖日周末, 醒过来时头疼欲裂, 便趿拉着拖鞋,从冰箱里翻出一瓶电解质水。 阳台上的太阳花开得正好。 华南地区就适合养这个, 花期比在榆市都更长。 她瞥了一眼, 又投向阳台外的蓝天。 天空碧蓝如洗, 清透微凉的风刮进屋内, 淡淡的,像轻薄的纱。 喝完那口电解质水,又将它放回冰箱, 随后跑回房间里换好衣服,洗漱一通, 出了门去。 她习惯在周末备上些水果和速冻食品, 这样夜里回家,也能给自己煮点宵夜。 广州的夜生活一点不输榆市, 夏季凌晨十二点还能下楼去喝口糖水, 吃碗炒粉。但余榆害懒, 宁可在家煮碗饺子,也不愿动动脚, 下楼去。 于是这些东西就成了她唯一宵夜来源。 她的胃口被李书华养得有些叼, 起初吃不惯这些毫无口感的速食,可后来吃得多了,竟也变态地觉得味道还不错。 这天余榆照例上附近的超市采购,买了些牛rou丸和萝卜, 到时候和上些芹菜碎和蒜头沫,能弄个简单的潮汕牛rou汤。水果大都新鲜,她随手拿了几个,又转头去生包区买了些现包馄饨与小零嘴。此外,她还挑了好些零食饼干。 她数了数了推车里满满当当的东西,精致又敷衍。 但又能把自己养活了,真好啊余榆。 她满意地付钱离开,提着一堆东西上了车。 拿起手机看时间,发现有新消息。 是她最熟悉的头像。 她心念一动,赶紧点开。 是他不定期的平安汇报。 以往都是简单而克制的一句【近日平安】。 今天却多了几个字:【好好吃饭,平安勿念】 余榆眼神莫名落到副驾驶上的那堆乱七八糟的食材,沉默了一下。 不知道的,还以为这人在她身上装了监控。 我是一条鱼:【知道了知道了】 我是一条鱼:【爱你爱你爱你爱你.jpg】 发完消息,余榆对着屏幕亲了两口,而后手机扔去副驾,哼着歌开车回家。 徐暮枳这次短派时间不会很长,最长半年左右,最短三个月,根据任务情况而定。 好在余榆工作并不清闲,加之专注力非比常人,时常跟着老师连轴转,高强度学习。日子随着脚下每日匆忙上班的脚步一般,在不知不觉中过得飞快,一眨眼,就又晃到广州的初冬。 车内每日早晨按时播放萨戈兰的最新消息,因为信号与播报等复杂因素,有时有,有时没有。 最开始那段时间,他在萨戈兰局势最严峻的时候肩负重任,国内的她整日担心,白天没事儿就刷新萨戈兰的新闻,晚上睡觉时,还会做噩梦,梦见他被子弹射穿,血淋淋地倒在自己眼前。 可后来慢慢的,时间长了,他总是平安小心,于是这种恐惧反而被淡化在琐碎的日常里。 余榆性格里有个最大的好处:知足常乐。 哪怕偶尔杞人忧天,辗转反侧,也能因为路边找到一家好吃的肠粉店而乐开怀。 说得好听,就是无忧无虑。 冬至降临的那天晚上她照常浏览萨戈兰的消息。新旧政府前段时间发生一起冲突,冲突时长三小时左右,死亡人数8,伤亡人数30余。 这种对此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 国内一派祥和,在冬至这天喝过羊汤吃过饺子,日出而作日落而息,正常而平淡地生活; 而此刻国外战场撕碎无数英雄主义,动荡不安血rou横飞,子弹无情穿梭丛林,生命转瞬即逝。 余榆顿在那条新闻良久,微微叹息一声。 退出网页,又把二人简短无趣的报备消息从下翻到上,又从上翻到下。 两个人这几个月几乎没什么消息。他的名字和消息隔段时间就会出现在官方新闻网上,随便一百度,“徐暮枳”这个名字几乎与萨戈兰绑定在一起。 余榆放下手机,仰躺在床上,习惯性睡前冥想,想了好些有的没的。 还是同往常一样,渐渐就睡着了。 她的房间很安静,小区里传来几声狗吠,空荡荡的,回响在上空。 她的楼层够高,周围几乎没什么声音,只邻居有位程序员,常常凌晨回家,每天十二点一过,楼道里就会响起一阵脚步声,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。 那阵脚步声又响起来了。 余榆睡得意识模糊,脑中如同被输入程序指令,开始预计并等待那声砰的关门声响起。 砰—— 砰、砰、砰。 砰、砰、砰。 她的门竟然被敲响了。 这小哥喝醉了吗?怎么今天偏了道,来敲她的门了? 余榆身子暖和得紧,不耐烦地翻了个身。 砰、砰、砰。 那道敲门声被加重,不依不饶地缠着她。 刹那间,身处闹区,耳畔响起一阵高速路的白噪音。夹杂着那阵敲门声,更是不堪烦扰。 余榆被吵得缓缓睁开眼。 噪音却瞬间消退。 一室幽静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 她瞧了眼时间,不过刚睡一小时,这会儿连凌晨都没过。 她嘲笑自己又做梦了,还是这么逼真的梦。 盖上被子,闭了眼继续睡。 哪知有个手机电话却抢先一步进来。 她胡乱摸过来拿起,睁着一只眼去看。 却在瞧见那个闪烁的名字后,倏然睁开了另一只眼。 她以为是自己没睡醒太过想念他才会看花了眼,可当她揉了揉眼睛却发现那个名字的确在真实地跳跃时,她本能反应地接通了他的电话。 “睡了?” 他的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扰她的梦。 可余榆还是听出那端的回音,大概正在什么空荡荡的地方同她说话。 “没……刚醒,”这种时候余榆接他电话总是紧张,生怕他蹦出那两句暗号,她低声道:“有信号了吗?” 他笑了起来。 笑声短促低沉,带着点装神秘的玩味。 他说:“开门。” 余榆一愣。 这时,那阵敲门声再次响起。 与她梦境的频率一致。 是他在敲门? 是他在敲门! 余榆猛地翻身下床去,连鞋都没来得及穿,光不溜秋着一双脚便迫不及待地冲出房间。 她急切地打开门,叮叮咚咚一阵折腾,猛地掀开—— 男人浑身风尘仆仆,轻抬一眼,向她看来。 今天广州还算暖和,他身上却穿着件黑色大衣,瞧着有些厚。见到她,眼底的笑意蔓延至唇角,勾出一个上翘的弧度。 预料之中,他一把接住惊喜尖叫、扑身上来的女孩子,单手托着她,推着行李箱往里走,关上门。 进了房间,行李箱就再也顾不上了。 他念她念得紧,抵达北京交接完工作后便马不停蹄地来了广州。而结果也不负他期待,她紧紧搂着他脖子,左亲右贴,吧唧声连天响,喜欢他喜欢得不行。 她又惊又喜,连声问他:你什么时候回来的?什么时候回来的? 他比她预计的归期更早更快,她设想过无数种他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方式,唯独没想过是在这样一个蛮不起眼的夜里,一声不吭地出现在她家门口。 像上天悄然送来的礼物。 女孩子的热情对男人而言格外受用。 将她放在一旁的玄关柜上,眸子专注幽沉,捧起她的脸低声问道:“有没有想我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