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章
接着众人就看到,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掏出一个黄色的毛绒绒球状物。 盛晖把自己珍藏的小球拿出来,眼睛亮亮的,还让他们摸摸试试。 你们别不信! 真的很好rua哒! 秦家四兄弟盛情难却,拿过来小心rua了rua,习武之人手劲大,尽管他们已经尽力放松,可几个人摸一遍下来,那个小毛球的毛毛还是掉了一些。 从一个圆圆润润的小黄球,变成了一个麻麻赖赖的丑橘子。 看着小毛球,盛晖用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跟他们说没关系,他下次做个更大更结实的毛球球让他们一起rua。 这人实在太好了,他们实在是不好意思,连忙允诺以后帮他戳新球,并捡了几根猫毛回来。 第128章 爪爪冰棍! 褚芙非常清楚自己店的缺点,局限性大。 这是先天问题,哪怕给她再多地方和权利,她只要不升级就没有那么多门店,也去不了那么多国家。 同样的,她也极其明白奶茶的优点:有治愈能力,新鲜有趣,好看好喝,以及花样多。 吴国……不,应该说除了大昭以外的其他国家,下雨以及降水量都是正常的,因此这些国家对水的执着度和渴求度占比没有那么高。 但唯一不同的是——奶茶有治愈能力。 所以,只要褚芙正常发挥,绝对能在一众铺子中脱颖而出,排在上等。 但这还不够。 她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挣钱,早日升十二级,而大家又都是各取所需,所以褚芙不仅需要排在上等,还要尽可能名列前茅,将有间奶茶店的名声一下打出去,响彻全国。 她得让百姓第一眼就看出自己店的不同来。 吴王亲自为她的门店选了一个好位置——京城最繁华的地段中心,寸土寸金。 跟总店那个荒无人烟的沙漠地理位置比,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。 这次升六级新增了门店数量*96,她抽出了其中五家留着备用,这次就将其中一家门店落了下去。 来之前她对吴国做好基础背调,已经提前针对吴国百姓的喜好做出了一系列果汁冰棍。 门店凭空拔地而起,就算提前做了好几天预告,吴国百姓还是感受到了空前绝后的震撼。 甚至为了看一眼奶茶店几乎到了万人空巷的地步,有人为了抢个前排的好位置,差点大打出手。 再一进店,看到点单机上面眼花缭乱目不暇接的各色饮品,又一次受到冲击。 招牌奶茶系列、果汁系列、果茶系列、还有各种冰淇淋和刨冰…… 吴国百姓傻了。 不是,你们昭国平时都吃这么好的吗?! 想到自己国家如今也有了,心里那杆天平总算倾斜过来不少。 百姓们终于想起来一个重要的问题:当初是哪个使臣千里迢迢出使昭国来着? 好像是盛晖? 之前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啊,但没关系,从今天起吴国百姓对他的评价就变成了—— 盛晖大人啊!您配享太庙! 昭国好歹还是一两款奶茶慢慢上,他们是一下子所有奶茶全涌入眼帘,连个缓冲的时间都没有。 再者就是不会用点单机,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是手忙脚乱的状态,要是没有褚芙带着店员在一旁协调帮忙,现场几乎都能乱成一锅粥。 奶茶还可以自己选甜度,什么几分糖,多冰少冰…… 所有百姓的兴趣一下全都被调动起来。 但不管什么系列的饮品,都没有果汁冰棍系列卖的好。 果汁冰棍是各种小动物形状,什么小猫、小兔子、小松鼠、小孔雀…… 一下就击中了吴国百姓的心。 这简直是为我们量身定做的!全世界谁不知道我们吴国上下都是毛绒绒控! 还有爪爪棒冰,山楂味的! 试问,谁能在夏天拒绝得了一根可可爱爱的爪爪小冰棍呢? 反正吴国百姓是不能。 爪爪冰棍,对小孩来说可能有点幼稚,对我们来说刚刚好! … 褚芙正在教百姓怎么点单时,一个男人忽然把她喊到一旁,扭扭捏捏道:“是这样的,我有个朋友……”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,特地强调:“不是我!是我一个朋友,他让我来问问,你们这个奶茶对那方面有帮助吗?” 褚芙不明所以,有些蒙圈:“那方面是哪方面?” 男人吭哧吭哧,顾左右而言其他,声音越来越小:“就是那方面啊。” 这人有什么话不能直说吗? 褚芙用尽最后一点耐心又问了一遍:“到底哪方面?” 他看了看左右,见没什么人,这才羞臊着脸,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从嘴里蹦出来的:“就是……那个……持久方面……” 褚芙:“……” 她无语抬头,又扭头看外面。 开奶茶店久了真是什么生物都能看到。 目光刚不经意转到门外,她就和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对上了视线。 那个乞丐不知道在门外怔怔站了多久,手上拿着半个脏兮兮的馒头。 褚芙眨了眨眼睛, 杜房鸣? 他不是被敌国抓去当俘虏了吗?怎么会在这儿? 她试探道:“杜房鸣,是你吗?” 乞丐一惊,手上的馒头掉在地上,他又赶紧捡起来,转身就跑。 褚芙下意识就追了上去。 很快她就拽住手腕把人逼停下来,气极反笑:“不是,杜房鸣你跑什么啊?你怎么在这儿?” 对方死死埋着头不肯抬起,拼命摆手,慌张否认:“不,不是我,我不是杜房鸣!你认错人了!” 第129章 他乡遇故知 捧着一杯珍珠奶茶,杜房鸣感觉自己幸福死了。 他两眼直冒爱心地看着褚芙,语气黏黏糊糊的:“你对我真好,还请我喝奶茶。” 他感觉到了力量正在以缓慢的速度回到自己身体里,丰沛而充盈。 褚芙打破他的幻想:“不是请,你回国了之后要还的。” 她伸出两根手指,微笑道:“双倍。” 杜房鸣点头如啄米,丝毫不介意。 别说双倍,三倍十倍百倍都可以啊! “说说吧,怎么回事。”褚芙扫了眼他的身体。 衣衫褴褛、蓬头垢面,头发乱糟糟地缠绕在一起,身上都是污垢和灰尘,隐隐还有一股馊臭味,脚上蹬着一双烂掉的草鞋,裸露出来的脚脖子上有很多划痕。 只能说,和从前那个锦衣华服折扇不离手的公子哥判若两人。 杜房鸣顿了顿,若无其事的拿吸管搅动了一下沉在杯底的珍珠,风轻云淡:“也没什么大事,就是我被抓走了,他们打我,我就半路逃出来了。” 他拼命跑拼命跑,一刻都不敢停歇,每日风餐露宿,终于跨越了边境线。 很多次他都以为自己撑不住了。 可——人被逼到绝境,潜力是无限的。 讲起自己逃亡路上发生的趣事时,他立马换上一副开心嘚瑟的语气:“我以为自己死了,可是第二天又睁开了眼睛,哈哈,原来没死,只是昏过去了。” 他还犹自庆幸道:“幸好他们国家会下雨,有水,我才没死在半路上。” 每每下雨时他都欣喜若狂,用大树叶折起来接雨水喝,觉得这是天降甘霖,野蘑菇他也吃过,没有火,饿到不行,直接往嘴里塞,事后也只是感觉身体有些轻飘飘的。 现在想来他真的是命大,没有吃到有毒的蘑菇。 可没办法,饿啊!他活了十几年,从来没有这么饿过。 他终于跑到了吴国,吴国挨着昭国,本以为自己再努力努力就能回去了,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熟人。 奶茶店竟已开到吴国来了。 褚芙看他人瘦了这么多,料想他一路上应该也吃了些苦头,所以直言道:“你被抓去当俘虏的事情你家里人都知道了,你meimei早就启程去赎你了,现在……嗯,差不多应该已经到边关了。” 杜房鸣回过神来,一脸茫然的抬头,“啥?我meimei来找我了?” 那肯定已经见到谢以骞了吧? 一想到他杜房鸣就不自觉打了个哆嗦。 初到边关的时候,他亲眼见到了饥民饿殍,尸横遍野…… 很可怕。 在那之前,他从不知道世上还有人过着这样的日子。 他初来时很不服气,时常嚷嚷着自己爹的官阶企图得到特殊待遇,但谢以骞话不多,直接提着他的后脖颈,把他带到城墙上强制性扒开他的眼皮。 当时谢以骞就在他耳边说:“看吧,睁大眼睛看着吧,京城繁华是朝廷,衣不蔽体,也是朝廷……” 那些华灯璀璨、歌舞太平的,是朝廷的土地和子民;外面食不果腹、贫病交加的,亦是朝廷的土地和子民。 你以为边关的百姓想死吗?他们不想好好活着吗?你以为边关的将士想打仗吗?他们又想死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