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
书迷正在阅读:飞剑问道、病逝后,冷情的直男竹马疯了、漂亮菟丝花被迫加班、我是贵族学院男主的病弱青梅、上辈子苦够了,打死她都不嫁了、重生醉吻夜!撩宠诱哄死对头结婚、重生嫁山里汉,状元娘子我不当了、穿到魔法世界当会魔法的咸鱼、[历史同人] 家父刘邦,有事骂他,朕忙
秦刃:“小侯爷代表着陛下,我自然信得过小侯爷。” 秦刃这话说的恭敬,但是态度却不卑不亢的,这一点闻灵筝还挺喜欢的。 闻灵筝想着之后自己还有很多事情有求于他,又想到他来这里的时候瑛王殿下对他多番叮嘱。闻灵筝一改往日里过于嚣张跋扈的性格,竟然看着秦刃露出了几分和颜悦色来。 闻灵筝:“你也不用跟我这样的客气,以后不要小侯爷小侯爷的叫我了。你比我年长,你就直接唤我名字吧。我呢,我就称你一声秦大哥或者秦兄,以后咱们就是自家的兄弟了。” 闻灵筝是军中长大的,脾气除了急躁之外,有的时候也比较洒脱。 秦刃闻言点了点头,两个人就商量起了办工坊的事宜。 水泥的制作方式不算很难,为了保证水泥方子不被人泄露,闻灵筝办工坊时需要小心一点。 他倒是不在乎泄露给自己人,就害怕水泥在自己国家没有全面使用,就被一些卖国贼给卖到了其他的国家。 不管是什么时代,什么国家,都有很多这样的卖国贼。 在他们的眼里国家不重要,他们只在乎眼前那一点利益,至于其他的事情跟他们无关。 秦刃把水泥工坊的事情交给闻灵筝后,就带着下人把家搬到了新家这边来。 时隔这么久,秦刃的新家终于修建完成了。 新家的院子分为五个,分别是前院,正院,后院,东偏院,和西偏院。 前院是用来待客的地方,还有一个偏僻的小院子,是给家里的男仆居住的。 正院是秦刃与柳轻月住的地方,这里是整个秦府最大的地方。 这里有一个小池塘,一个小花园,还有一处游廊。 除了这些还有两栋楼房。 一栋是秦刃与柳轻月以及孩子们住的。 这一栋楼房在正院正中间,坐北朝南,一共三层。 一楼的房间很少,一间储藏室,一个餐厅,剩下都是客厅,客厅是给孩子玩耍的地方。 二楼是主要休息的地方,一个主卧,两个次卧,还有个书房。 三楼用来储物,秦刃一间库房,柳轻月也一间,还给孩子准备了一间。 另一栋楼只有两层,一楼是厨房,二楼是厨房的储物间。 他们这个地方,多雨,潮湿,还闷热。 一楼不适合居住,也不适合储存食物。 如今修建了楼房,很多东西自然要放在二楼。 至于正院的下人大部分住在后院,只会留一到两个人用来贴身伺候。 这个伺候主要是伺候柳轻月,或者是未来他们的孩子的。 秦刃不喜欢被人伺候,更不喜欢别人靠近他,所以到现在他身边也没有什么贴身侍从。 然后就是后院了,后院主要是哥儿,与侍女住的地方。 后院修建了四个小楼房,小楼房都是那种二层的。 一楼不住人,二楼住人。 后院除了四个小楼,还打了一口井,做了很多晾衣架子。 因为后院还挺大的,秦刃还留了一块地准备用来种菜。 最后就是两个偏院了。 东院子,是留着给以后子嗣居住的。 孩子还小的时候,可以跟着他们住。 等到孩子稍微大了起来,就需要尽早学着自己住。 不管是男孩,女孩,还是哥儿,都要早早学会独立自强。 很多人都觉得女孩和哥儿应该娇惯着,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疼爱他们的样子。 但是秦刃却不这样觉得,男孩要自小培养,磨砺,女孩与哥儿也一样。 他对他们会一视同仁,在家产上也会一模一样。 如果只有一个人孩子,那就全部给他一个人。 如果有两个孩子,不管性别,强弱,年纪,都是一人一半。 在秦刃看来,真正的疼爱孩子,就应该都一起培养。 都说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,那些口口声声说爱女儿,最后只给爱不给钱的家长,其实大多也没多爱孩子。 他们把爱给了女儿,把房子和钱都给儿子。 有的还打着爱女儿的旗号,实际上故意把女儿宠坏的。 这可不是对孩子的爱,而是担心女儿太过强悍了,以后跟儿子抢夺家产吧? 不然为什么故意养废,最后还不舍得给钱呢? 西院子,是用来待客的。 不重要的客人,可以放在前院客房招待。 一些比较重要的客人,或者身份比较尊贵的,就要放到西偏院这边了。 秦家没有什么亲戚,秦刃也没有太多的朋友,西院子估计最后也不会来什么人。 秦刃就想着不如在这里留出一片空地来,以后让柳轻月在这边用来当玩乐的小广场。 房子都修建好了,之后还差一些家具,装饰品什么的。 这些秦刃没有着急弄,先添置了他们现在需要的家具,其他的东西可以以后慢慢添置。 如今闻灵筝就住在秦府,他这样的身份是不可能没有住处的。 但是他为了方便见秦刃,在城里的时候就经常住在这边。 刚好新家需要一点人气,闻灵筝他们住进来也挺好的。 闻灵筝住的是正院,也就是秦刃住的那栋楼。 秦刃住的是二楼主卧,闻灵筝住的是旁边次卧。 如今柳轻月还没有回来,秦刃与柳轻月的孩子还没有影子呢,闻灵筝住在这边也没有什么不妥。 闻灵筝办事风风火火的,买地,建造工坊,招聘民工,他在短短一个月就完成了。 秦刃在他办工坊的时候,抽空回了几次现代的新家。 他原本担心柳轻月会孤单,但是回去的时候就发现柳轻月在现代混的风生水起的。 现代是个法治社会,他们住的小区是个不错的小区,里面的住户素质大多数都不错。 柳轻月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,已经跟小区里的几个住户混熟了。 他会跟这些人混熟,主要是因为他遛狗的时候遇见了他们。 扁扁是大型狗,有人还是挺害怕的。 不过后来发现扁扁超级乖,柳轻月这个主人也很好说话。 就有几个同样遛狗的人,慢慢的就跟柳轻月熟络了起来。 其中有一个小姑娘,一个大爷,还有一个大娘,跟柳轻月的关系就很不错。 秦刃见柳轻月不孤单,还跟小区的住户熟了起来,也就没有那么的担心他了。 这一天是个周日,秦刃从古代回到现代后,就陪着柳轻月一起遛狗。 秦刃问道:“你留长头发,他们没有说什么吗?” 柳轻月:“一开始有人会问我?问我是不是明星,npc什么的,后来我跟他们解释了下,我说我是个搞艺术的,他们就没有人再问我了。” 柳轻月这个借口,还是上网搜索得来的。 他问,什么样的男人会留长头发? 搜索出来的就有艺术家,柳轻月为了显得高大上,也是为了给自己找天天不上班的理由,就给了自己一个特别高的身份。 秦刃闻言点了点头,“艺术家,不错,你确实挺像个艺术家的。” 柳轻月听到秦刃夸奖他,顿时得意的扬起了下巴。 “那当然,对了,你今天回来,要在家里待几天?” “嗯,今天估计不能多待,今天晚上闻灵筝回来住,我不在那边他会怀疑的。” 柳轻月撇了撇嘴,“我怎么觉得,他是被皇帝派过来监视你的?” 他记得,闻灵筝以前挺讨厌秦刃的,这一次闻灵筝来到南方后,对待秦刃的态度太亲近了,他总觉得里面有一点猫腻。 第69章 秦刃闻言却摇了摇头, “应该不是的,他也就一开始天天跟着我,后来就去忙水泥工坊去了。你不要多想, 也不要担心,皇帝现在还需要我, 我也没有犯过大过错, 我那边不会有事情的。” 如今整个大邕都知道了, 秦刃是靠着红薯封侯的。 只要有百姓吃过红薯, 知道红薯的宝贵, 百姓就会记着秦刃的好。就算皇帝有朝一日不喜欢秦刃了,他也不是说杀就能够杀了他的。 再说了,现在秦刃也没有犯过大错,还给大邕带来了很多的好处。 而大邕百废待兴,皇帝手里也没有太多可用之人, 皇帝现在肯定不会对秦刃动手。 柳轻月:“那我不在你身边,他没有问过你吗?” 其他人不敢多问, 闻灵筝是镇北侯世子,他应该有胆子过问吧? “他问了过一次,我说你出去散心去了,他也就没有多想什么。”